越南国家银行正起草新政策文件以规范信贷机构的不良贷款交易和处理,促使金融加快坏账结算。根据草案,私营信贷机构持有越南资产管理公司(VAMC)发行的特殊债券,尚未结清VAMC保留的坏账,将不得以现金支付股息,资金必须用于处理坏账改善该机构的财务状况。
许多私营信贷机构目前将其不良贷款出售给VAMC换取特殊债券,以将其不良贷款占比降低至央行要求的未偿还贷款总额的3%以下,VAMC特殊债券作为抵押品以便其从央行获得资金。而当前出现一些私人银行在持有VAMC特殊债券的同时,仍以现金支付股息,因而央行拟规范该行为,要求支付股息之前需要优先处理坏账以加快坏账处理。草案还规定了有资格由VAMC购买特殊债券的条件,要求不良贷款及其抵押品必须合法有效的文件,并且在交易时没有争议。
新法规不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根据第93/2017 /NĐ-CP号法令,对于国有持股超过51%的银行,其股息支付仍需得到央行和财政部的许可。
越南央行今年将聚焦坏账结算,力争将整个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包括出售给VAMC的不良贷款)从2018年底的6.6%降至今年年底的5%以下。根据2018年8月批准的银行业到2025年发展战略,央行目标到2020年将坏账率降至未偿还贷款的3%以下。央行已发布指令,要求信贷机构审查并提供详细的路线图和解决方案以处理到2022年前的坏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