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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境内侨汇受益人将享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4/01/01)
来源:越通社

 

 

 

 

    越南国家银行近日已下发了鼓励旅居海外越侨汇款回国的06号文件。据此,越南境内侨汇受益人将享有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此,政府鼓励并为按照越南法律和所在国法律汇款回国的越侨创造便利条件。值得一提的是,外国人以帮助家属或者慈善为由汇款回越南境内也受到政府鼓励并享受同越侨一样的上述特殊待遇。

 

    海外越侨和外国人可能通过合法信用组织、国际邮政金融服务公司或者委托个人携带等途径将外币汇入越南境内。外国人携带外汇入境时要向海关申报。侨汇受益人可以随意以外币或越南币接收汇款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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