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关于在越南实施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常见问题的说明

(2020/09/04)
来源:中国驻越南大使馆
       2020年8月24日,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发布《关于在越南实施赴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通知》,并于越南当地时间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通知发布以来赴华乘客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答复如下:
 
一、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血清检测)可以代替核酸检测吗?
答:不能。中、外籍乘客必须做核酸检测(PCR检测)。
 
二、如何理解“核酸检测应于乘客登机前3天内完成”?
答:从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开始计算。如9月1日接受核酸检测取样,9月3日出具报告,则航班时间应不晚于9月6日。反言之,如航班时间为9月6日,则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应在9月3日(含)之后。中转乘客应注意最后一段赴华航班登机时间仍处于有效期内。
 
三、儿童是否需要做核酸检测?
答:需要。所有自越南搭乘航班赴华的乘客和经越南中转赴华的乘客均需做核酸检测。
 
四、随行儿童没有微信,怎么申领核酸码?
答:可由陪同儿童的监护人代为申报。“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上有代他人申报选项。儿童的核酸码也需经使领馆审核,登机时由航空公司查验。
 
五、是否需要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答:是的,请点击http://vn.china-embassy.org/chn/lsyw/t1808682.htm查看。自其他国家出发经越南中转的乘客请咨询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六、中国驻越南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的标准是什么?
答:有关检测机构均为越南卫生部门指定的具备为外国公民进行COVID-19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使领馆不参与任何定价、收费环节,中、外籍公民可自己选择去其中任意一家。
 
七、核酸检测报告需要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审核,审核时间需要多长?
答:中国驻越南使领馆一般会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审核。
 
八、我持有外国护照,会使用微信,是否也可以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领核酸码?
答:不可以。拟赴华外国公民必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
 
九、我是持有中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籍公民,能否申领核酸码?
答:不可以。拟赴华外国公民必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驻越南使领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
 
十、我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中填报信息时,手机号是填写国内的还是越南当地手机号?
答:请填写能打得通的手机号,最好为越南当地手机号,以便使领馆后台审核中,发现您在上传报告、填写信息等存在问题时,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十一、从其他国家经越南转机赴华,是否需要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答:需要。相关乘客应按要求向中国驻出发地使领馆申领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确保在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在越南转机。如没有有效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将被拒绝登机。
 
十二、经越南转机回国,到越南后发现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超出有效期,能否在当地补做核酸检测?
答:不能。如超出有效期,将被拒绝登机,被迫滞留机场或遣返回出发地。请务必做好行程规划,确保登机凭证有效。
 
十三、已经持有效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搭乘赴华航班时,是否需要携带纸质检测证明?
答:建议随身携带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十四、如因航班延误或改期,导致我的核酸码失效,是否需要重做核酸检测?
答:1、因航班晚点导致核酸码失效,如按照原定起飞时间,核酸码仍有效,可商航空公司允许登机。如核酸码在原定起飞时间前失效,需重做核酸检测并相应调整行程,申领新的有效核酸码。
2、因航班改期导致核酸码失效,需重做核酸检测并相应调整行程,申领新的有效核酸码。
 
十五、在国外做完核酸检测后,回国后是否仍需隔离?
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登机要求。回国后隔离政策请向入境口岸地方政府咨询。
 
十六、核酸检测报告多次上传不成功怎么办?
答:如多次上传不成功,系统会弹出提示“请将图片发送至使领馆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姓名+航班日期+联系方式的形式,方便工作人员及时查看”,请点击“确认”后,完成最后的“提交”步骤,确保个人填报数据上传成功,然后再按要求向相关邮箱发送报告。
 
十七、为什么我申请核酸码未通过?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在提交证明时提交的是发票、收据或本人照片,不是核酸检测报告;
2、在程序中填写通过邮箱发送检测证明,但未向使领馆指定邮箱发送;
3、 跳过小程序直接向使领馆指定邮箱发送邮件,而未在小程序内确认“本人通过邮箱发送”,导致复核系统内无申请人信息;
4、上传检测报告图片不清晰或不完整,需重新提交;
5、填写乘机日期或检测证明出具时间有误;
6、检测证明出具时间距离赴华航班时间超出3天;
7、所填个人姓名、护照号码等与检测报告上个人信息不一致。如核酸检测报告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医疗机构重新出具,再上传新的报告申领核酸码;
8、外籍乘客适用健康状况声明书,却提交了核酸码审核申请;
9、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十八、如果我还有其它问题该怎么办?
答:如您有涉及核酸检测的其他问题,请按中国驻越南使领馆领区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驻越南使馆:0084-24-39331000;
驻胡志明市总领馆:0084-908002226;
驻岘港总领馆:0084-905580010。

关闭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