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西贡解放日报》2月2日报道,入境工作30天以下的外籍劳工不必申请劳动许可证。这是政府颁布,关于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工的2020年第152号《议定》所属内容之一。
第152号《议定》第七条规定,不必申请劳动许可证的场合包括:外籍劳工是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或出资成员,而其出资额为30亿元以上。外籍劳工入境在管理、调度经理、专家或技术劳工等岗位工作,而工作时间为30天以下,每年不超过3次。
第152号《议定》自2021 年2月15日起生效。(欲获取该《议定》越文原文,请联系越南中国商会秘书处邮箱vietchina@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