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形势日益严峻和迅速扩散蔓延的背景下,越南卫生部7月7日向全国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发出关于接收从胡志明市回来人员的第5389号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方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及时遏制并控制疫情。
具体,当把在胡志明市的人送往其他省市之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与其他省市人民委员会进行沟通,并就运送方式,确保满足疫情防控要求达成一致。
所有从胡志明市回来的人员(经过胡志明市但不停车的情况除外)都被视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回来之后被迫实施居家隔离7天,同时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状态监测。上述人员要进行3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一天、第三天和第六天)。
自我健康状态监测期间,胡志明市回来的人员应限制与周围人员接触,不得参加人群聚集活动。如果任何人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呼吸困难或味觉丧失的迹象,必须立即通知最近的医疗机构,以便及时处理。
进出胡志明市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