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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媒:越南胡志明市要求为持有机票飞往国外者到机场创造便利条件

(2021/08/20)
来源:越通社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和平最近已签发有关为持有机票飞往国外者到机场创造便利条件的通知。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胡志明市公安局、守德市人民委员会及各郡县配合,指导职能部门在该市各防疫临时检查站值守巡查,坚决防止人员随意出入,同时为持有机票飞往国外者到机场和携带为持有机票飞往国外者到新山一机场并返回出发地的驾驶员创造便利条件。
 
据交通运输部的指示,在前往机场的过程中,为了顺利通过防疫临时检查站,持有机票飞往国外者须满足以下条件:姓名;护照号码(附加有效签证);机票(纸质或电子),包括机票代码、飞行时间、飞行日期、航班号;卫生部规定的有效RT-PCR检测阴性证明;住址;到达目的地(国际航空港);乘坐机场的车牌号;出发地的上车时间;到达国际航空港时间;确保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防疫工作等。
 
对于运送持有机票飞往国外者到机场并返回出发地的驾驶员须满足以下条件:驾驶员姓名;车牌号;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签发日期);卫生部规定的有效RT-PCR检测阴性证明;住址:出发省市;出发时间;到达机场的时间;从出发地到国际机场的路程;从国际机场到出发地的路程;持有机票到机场飞往国外者的相关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航班号、飞行时间、日期);确保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防疫工作。
 
此外,驾驶员还需要出示:持有机票飞往国外者的护照副本、机票副本(机票代码、飞行时间、飞行起日、航班号)等。
 
此外,胡志明市还要求一人乘坐一辆车,不得与他人同坐(多人同一个家庭,住在同一个房子和乘坐同一趟航班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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