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越南经济》网8月17日报道:第四轮新冠肺炎疫情使大批风电项目未能按计划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投入商业运营,面临无法享受优惠上网电价风险。越清洁能源协会和茶荣省、嘉莱省和朔庄省等多地政府致函政府总理和有关部门,要求延长优惠电价机制的截止时间。
报道称,根据政府总理2018年9月10日第39号决定,2021年11月1日前投入商业运营的陆地、海上风电项目可分别享受1928越盾/千瓦时(不含增值税,约合8.5美分/千瓦时)和2223越盾/千瓦时(不含增值税,约合9.8美分/千瓦时)的优惠电价,期限20年。此外根据工贸部 2019年1月15日《关于实施风电项目开发和风电项目购售电合同样本规定的通知》要求,售电方需于项目运行前90天向购电方提交风电项目验收试运行流程草案,以便双方确定商业运行日期并计算电厂试运行输出功率。因此,风电项目投资者最迟必须于2021年8月3日提交申请才可享受优惠电价。
报道称,越南电力集团(EVN)此前已与144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144.88兆瓦)签署了购电协议(PPA)。截至2021年8月3日,共有106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655.5兆瓦)提交并网发电测试及商业运营日期确认申请,但仅有21个风电站(819兆瓦)投入商业运营。平顺、嘉莱、朔庄、茶荣、林同、薄寮、金瓯等省大批风电项目因征地拆迁、自然灾害,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采取社会隔离措施出行受限,风机等设备运输困难,外国专家难以入境工作加上缺乏人工等原因建设进度滞后,面临无法享受优惠价格机制的风险。
越南清洁能源协会为此致函政府总理、工贸部、EVN 和有关部委,建议将风电项目享受优惠电价的商业运营期限延长 3-6个月,避免大批风电项目投产商破产。茶荣省人民委员会致函表示,该省批准的8个风电投资项目大部分因疫情影响不能于11月前投入商业运营。建议给予该省风电项目享受优惠电价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下旬。朔庄省表示,该省风电发展规划和纳入国家第个电力规划的风电项目20个,总装机容量1435兆瓦。目前已批准16个项目投资,总装机容量约1095兆瓦,其中11个在建项目因疫情影响进度滞后,建议工贸部提呈总理同意将在建项目(已签购售电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可研报告、技术设计等)享受优惠电价机制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嘉莱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延长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该省已批准投资并纳入规划建设的风电项目17个,总装机容量约1242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