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副行长陶明秀在8月3日下午举行的7月份例行记者会上就国家银行是否将加码货币纳入《反洗钱法》以防范洗钱行为的提问时表示,国家银行正在认真、全面地研究这一问题,为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提交国会审议作出准备。
陶明秀强调,目前,在越南的比特币虚拟货币或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不是合法货币,不是电子货币更不是合法的支付货币。
陶明秀透露,国家银行正对《反洗钱法》进行修订,基于世界反洗钱组织的建议,各国必须关注金融资产和金融产品,以防范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在法律修订方面,国家银行最近研究并起草了修改《反洗钱法》的框架条款,并在该框架条款的基础上明确具体的金融产品以及比特币、虚拟货币等的使用。
陶明秀说,政府将制定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防范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偷漏税、行贿受贿等。
陶明秀表示,国家银行已对各家银行作出及时指导,以防范风险。
信贷机构或支付服务提供商不得为客户执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和任务,因为可能存在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贸易欺诈和偷漏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