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越南政府总理发布了关于批准《2021-2030年阶段和至2050年远景展望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第八个电力规划)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第八个电力规划计划在2021年-2030年期间以及到2050年前在越南领土上发展电压为 220 千伏或以上的电源和输电线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工业和服务,包括将电网与邻国电网互联互通。
在此基础上,第八个电力规划保障国内电力充足供应,实现2021-2030年GDP年均增长约7%,2031-2050年GDP年均增长约6.5-7.5%等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5年商业用电将达到约3350亿千瓦时;到2030年商业用电约5052亿千瓦时;到 2050 年商业用电量约1.114~1.255万亿千瓦时。
到2025年生产和进口的电力总产量约为3783亿千瓦时;到2030年达约5670亿千瓦时;到 2050 年约为 1.224~1.379 万亿千瓦时。
2025年系统最大装机容量约为59318兆瓦;到 2030 年约 90512 兆瓦;到 2050 年约达185187~208555兆瓦。
确保供电安全可靠,满足重要负荷区N-1标准和特别重要负荷区N-2标准。到2030年,供电可靠性进入东盟前四国行列,用电指数进入东盟前三国行列。
越南力争到2030年有50%的写字楼和50%的住宅使用自发自用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用于就地消费,不向国家电力系统售电)。
第八个电力规划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9-39.2%左右,力争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47% (条件是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得到充分有效实施)。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67.5-71.5%。
到 2030 年控制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04-254 百万吨左右,到 2050 年保持在 27-31 百万吨左右。力争到 2030 年峰值排放量不超过 1.7 亿吨(条件是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得到充分有效实施)。
同时,建设智能电网系统,能够大规模整合和安全运行可再生能源。
此外,根据第八个电力规划,预计到2030年,在北部、南中部、南部等地设立2个跨区域可再生能源工业服务中心。
开发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供出口。力争到2030年,电力出口量达到5000~1万兆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