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加工贸易业务延期审批权下放 包括粮食等5大类

(2014/0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李予阳从商务部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6月23日起,将进口关税配额管 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本次审批权下放所涉及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包括: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羊毛和毛条。企业关于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 二次及以上延期申请不再报送商务部,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延期手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控 制管理风险。

关闭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