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各部委已取得了积极结果,即完成政府总理关于“国家一站式海关机制”试点实施的第48/2011/QĐ-TTg号决定实施细则文件制定和颁布工作。
试点实施的手续包括:国际港口的船舶出境、入境、过境手续;根据政府第87/2013/NĐ-CP 号议定的电子海关手续;根据东盟进出口商品的优惠关税协定的出口商品原产地证书签发手续等。
会议上,武文宁副总理强调,各部门、行业在推行“国家一站式海关机制”和“东盟一站式机制”时 的有效配合将有利于货物通关更快更畅,帮助企业和人民节约成本。
武文宁副总理要求,各相关部门、机构应进一步积极主动落实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