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越《经济时报》10月18日报道,越南财政部副部长阮氏明表示,自2014年1月1日起,越南将实施新的《企业税收法》。实施新税法后,普通企业所得税降至22%,至2016年1月1日降至20%。对于年收入不足200亿盾(约合95万美元)的企业,其所得税自2013年7月1日起已降至20%。对于三农、社会民生、非盈利经营、贫困地区合作社、工业区内的再投资等领域项目,将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越南政府批准2011年-2020年税收改革方案,目的是使税收工作更简单、明了、高效,并规范税务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