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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成品油进出口将实行新的海关手续

(2013/01/01)
来源:越经济时报

 

文章来源:越经济时报

 

    越南财政部日前颁布139/2013/TT-BTC号通知,对成品油出口、进口、暂进再出及转口,用于成品油生产和配制的原料进口,以及用于成品油加工出口的原料进口等的海关手续作出新规定。《通知》对上述活动作出一些特殊规定,如将成品油从运输设备泵入油库或从油库泵出;货物质量的国家检测;对出口、进口、暂进再出成品油和用于成品油生产或加工出口的进口原料的体积和种类确定及现场检测。根据本通知,对免检的货物,如发现有违规迹象,海关分局局长有权决定对货物进行现场检测。对需现场检测的货物,海关人员应在鉴定结果和国家检测结果与海关申报单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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