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越南胡志明市企业财政分局称,前11个月,该市国企营收入约74万亿盾(约合35亿美元),完成年计划的76.79%,同比减少30.96%;纯利润收入约6万亿盾,完成年计划的77.67%,同比减少8.34%;国企缴纳税收约7万亿盾,完成年计划的82.3%,同比增长6.47%。
国家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副行长阮皇明表示,为帮助企业度过难关,银行在贷款方面拟采取以下三项措施:缓追缴企业债务;企业有坏账,但提出可行的经营措施,仍可贷款;放宽信贷条件。到年底前,国家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同意向国企放贷45万亿盾(约合2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