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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并购活动的相关法理规定

(2013/01/01)
来源:越南中国商品网

 

文章来源:越南中国商品网

 

    并购(即合并或并购)是有关更换或转移一家公司管控权的战略交易。现行约束并购活动的法理规章并未统一,许多不同的法律文本都有规定。

 

    因此,为降低风险,企业应要求负责进行并购交易的专家充分掌握《企业法》、《竞争法》、《投资法》、《商业法》、《民法》、《税务法》、《会记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以及指引文本等方面的法理知识。

 

    《企业法》把并购视为企业重组的形式,包括合并企业和合一企业。此外,还规定调整购买股份和注资股份、并购私人企业、企业合并等交易的手续程序。

 

    《竞争法》把并购视为经营者集中行为,包括并购企业,收购企业,合一企业和企业联营。提出若干规定限制参与各方结合市场份额进行的并购交易。

 

    《投资法》视并购为一个直接投资形式,包括投资合并和收购企业,购买股份或注资以参加投资管理。规定外国投资者对若干行业领域注资或购买股份的比例,以及合并收购公司和分公司的条件。

 

    对于信贷组织,并购活动包括04/2010/NHNN号通知具体规定的合一、合并和收购活动。这是特殊领域和对国家经济起重大影响,所以审批进行并购的条件和相关手续规定比其他领域更详细和严格。

 

    《商业法》和《民法》:主要调整各方的并购合同。各类合同包括:股份交易合同、股份转让合同、财产交易合同,联营合同等。

 

    《税务法》:进行并购时通常会出现财政大变动,从而产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因此各参与方须完成缴税义务。

 

    《会记法》:关于合一财政报告的规定。此外,21/2006/TT-BTC号通知、161/2007/TT-BTC号通知、11号会记准则合一经营、25号会记准则-子公司投资和合一财政报告等法律文本也有具体规定条款。

 

    《审法法》:检查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确定企业的财产价值。

 

    《知识产权法》:规定各方转移创作权、技术所有权以及商业机密等问题。

 

    《劳动法》:要求参与并购方必须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即交易成功后的劳动队伍使用方案。

 

    此外,上述活动还受制于其他如财产定价、海关、不动产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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