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物资市场与价格》杂志7月18日报道,越计划投资部7月15日公布的《2014-2015年阶段国家财政资金投资计划制订指导》称,2014-2015年阶段的公共投资将以具体的原则条文予以严格限制。本阶段,国家财政投资将仅集中安排用于完成和加快国家重点项目、国家目标计划和对国家、部门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重点项目的进度。优先安排的行业和领域包括:
2013年前竣工并移交使用但资金安排不足的项目和工程;预计于2014-2015年竣工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ODA项目的配套资金;2012-2015年阶段使用政府债券但资金安排不足的项目。此外,财政资金还将安排用于偿还基本建设欠款,并按规定时限收回事先垫付资金。其余资金将安排用于按批准进度实施的接续项目。对一些新开工项目,则将仔细权衡,仅安排资金用于切实急需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