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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推迟入境者信息申报时间

(2013/01/01)
来源: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

根据越南政府75/2013/NĐ-CP号议定规定,政府于2011年4月9日颁发关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前的乘客资料的提供、查询、处理、使用之27/2011/NĐ-CP号议定的实施时间从2011年6月1日推迟至2014年4月15日。

越南政府办公厅国际合作司称,27/2011/NĐ-CP号议定要求航空行政管理机关设立数据库,存放各航空公司、通过航空口岸入境的乘客姓名、出生日期、国籍等信息。

 

然而,由于时间太紧,数据建库工作较为复杂,所以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

 

在此之前,27/2011/NĐ-CP号议定规定,从2011年6月1日起(议定生效时间),从事国际民用航空运输服务的组织、个人或提供私人包机服务(从越南境外的机场飞往越南境内的国际机场)的个人,有义务向越南权威机关提供有关航班、乘客资料、飞行员资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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