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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要求调降药价

(2014/01/01)
来源:越南中国商品网
 

 

 

 

    越南政府于3月21日上午讨论《药品法》修正草案,各项意见均集中于药品价格的国家管理机制问题。

 

    目前,越南药价是由卫生部负责管理。然而,卫生部部长阮氏金进表示,如继续由卫生部管理与药价有关的事项,国会代表及民众则认为卫生部自行自律。以此同时,按照《物价法》,须向政府负责的物价管理统筹机关是财政部。

 

    阮氏金进部长表示,不仅是越南,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药价管理事宜也不简单。在美国和欧洲,医保基金管理机关尽量制定规定,旨在将药价压到最低额。至于在街头巷尾零售而不由保险基金支付的药价,就按市场规律进行,不像越南,任何药物价格都是由国家来管理;最近,卫生部已财务多项措施,包括勒令压低药价。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德胆提出必须明确与药价有关部门的责任规定,以及采取联部门的机制来管理。

 

    阮晋勇总理对上述讨论内容作结论时表示,把药价管理的职权从卫生部转至财政部并不简单,越南药价尚高,民众确实困难,因持药单到药房买药时不能讨价还价,没有任何一种商品会像药品这样不得讨价还价。正因如此,须更加严格管理,以便下调药价。必须更贴切管理,不得让药品有超额利润。

 

    阮晋勇总理表示,药价管理须要有一个委员会,或职能部门委员会的制度,并要求各相关部委采纳政府各成员的意见,重新草拟《药品法》草案与药价管理内容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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