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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小型海外并购松绑

(2015/04/30)
来源:华尔街日报
北京放宽了对中国公司进行较小规模海外收购的规定。银行家们称,此举将提高这些公司在竞购过程中的竞争力。

 

    根据5月8日实施的新规,只有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上的交易需要中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的全面评估。国家发改委是中国最高经济规划机构。

 

    银行家们说,此前,任何规模在1亿美元以上的交易都需要提交给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批,这一过程可能会花数月时间。交易可能经历长时间的延迟,这在中国公司与外国卖家进行谈判期间带来了不确定性,使中国竞购者相对来自其他国家的竞购者处于竞争劣势。

 

    美银美林(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中国并购业务负责人Ellis Chu称,谈判桌另一边的国际卖家在与中国买家做交易时,会质疑交易的确定性。

 

    银行家们说,新规出台之际,恰逢中国公司海外并购交易获得丰收的一年,应会进一步增强中国公司对海外收购的信心。据Dealogic的数据显示,今年截至目前,中国公司已经公布了创纪录的340亿美元的海外并购交易,去年同期为210亿美元。

 

    中国企业开展过的10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包括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Bright Foods (Group) Co.)斥资4.18亿美元竞购在澳大利亚销售Laughing Cow奶酪的Manassen Foods Australia Pty.。该交易于2011年8月宣布,但直到同年12月才完成。光明食品一位发言人说,发改委审批交易花了三个月。

 

    摩根大通(J.P. Morgan)北亚并购部联席主管连涟说,中国企业进行的大部分海外收购交易在10亿美元以下。实际上,该行的数据显示,今年迄今中国企业宣布的104桩海外并购交易中,有93桩的规模低于10亿美元。

 

    根据新规,规模低于10亿美元的交易视具体金额仍需报发改委或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但不需要全面审批,而且备案办理时限为七个工作日。连涟表示,新规非常明确地规定了监管部门将在多快时间内处理企业的项目备案申请。

 

    连涟说,地方政府审核也能减轻企业的负担。她表示,许多这类交易不需要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可以减少企业层层上报审批的环节。

 

    但是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仍需由发改委核准。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

 

    新闻媒体行业可能包括中国复星国际有限公司(Fosun International Ltd.)曾有意收购的福布斯传媒(Forbes Media),中国复星国际不愿置评。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在今年晚些时候美国首次公开募股(IPO)前收购的一些外国科技和在线内容公司可能也在其列。

 

    被视为“敏感”目标的还有那些所在国家和地区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受到外交制裁或是有战事的公司。不清楚这是否包括英属维京群岛和开曼群岛这类广受欢迎的避税天堂,这些地方是英国的海外领地,自身与中国并无外交关系,但许多外国公司名义上都设在这两个地方。

 

    另一个未知因素是中国商务部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否也会推出与国家发改委一样秉承自由化意志的新规。这两个机构通常比发改委更快批准交易。

 

    但目前,银行家们十分乐观地认为,仅仅发改委的规定就能让中国企业在海外交易中更为自信。

 

    Chu说,新规定将赋予中国买家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使他们在谈判中有更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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