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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媒称美国商务部首次承认越南虾类产品没有倾

(2013/01/01)
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9月12日报道:美国商务部2013年9月10日对从2011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出口美国的越南冷冻温水虾征收反倾销税率作出最终裁决。承认参加第七次行政审查(POR7) 的越南33家企业在美国市场上没有倾销,因此33家企业均获得零税率。

 

    报道称,美国从2004年7月16日至2006年1月31日对参加第一次行政审查的越南企业征收4.57%的虾类反倾销税。2004年以来经过7次核查及越南各家企业不懈努力,美国商务部终于承认越南虾类出口企业没有倾销并第一次决定参加行政审查的越南虾类出口企业享受零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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