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发布的通知称,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备案后会员公司可以自主使用。此为中国保险监管领域首次允许行业协会作为条款报备主体。
同时,允许航运保险营运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备案管理。这也是保监会取消部分保险分支机构事前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是功能型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第一例。
此外,取消自贸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保监会上述举措是落实此前支持上海开展航运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等政策。
保监会并称,上述措施将改善当前航运保险产品重复开发、重复报备现象,提升相关产品规范性和标准化,助推自贸区内航运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国内航运保险的国际化水平,进而推动上海形成国际性航运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