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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要求工业区要有员工住房规划
(2014/01/01)
来源:越南投资报
越南《投资报》1月6日报道,越南第164/2013/ND—CP号决定称,自2014年1月1日起,越南要求新规划的工业区、加工区和经济区要为员工提供住房。各省人民委员会要为园区劳动者安置住房。园区投资者要获得投资许可证,必须递交解决员工住房方案。同时,该决定鼓励当地居民、个人为工业区劳动者出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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