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工商部编号为 02/VBHN-BCT的通知声明,从2014年2月7日开始,为种植、养殖农林水产,生产人造种子,树种……等属于特别投资优惠领域的进口生产原料、物资的企业将可免除进口税。
具体而言,把大田种植和抚育农作物种子,动植物保护,化肥,化工产品进口回越南的时候,将可豁免进口税。对于未开拓的领域,企业进口植物种子,动物种子,蛋,饲料将不会被收取进口税。
生产领域中,对于开采精制盐,此通知也规定了各免税产品,如:为经加工的粗盐以及工业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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