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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类企业可享受优先通关

(2013/01/01)
来源: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

上述为越南财政部关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优先通关待遇的86/2013/TT-BTC号通知所规定的内容

据此,优先企业包括以下三大类:从事各类商品进出口活动的企业(第一类);从事农产品、水产品、纺织服装品、鞋类等出口业务,从事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原辅料进口业务(第二类);获得科技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根据高科技法的规定,在进口用于生产高科技产品的商品时可享受优先待遇(第三类)。

该通知规定,优先企业必须满足有关遵纪守法、付款、金额等条件。

 

86号通知自2013年8月11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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