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财政部拟对旧公寓翻新项目实施10%所得税率
(2016/09/12)
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
据越南《越南新闻》8月21日报道,越南财政部建议政府对旧公寓楼内部翻新改造项目提供税收优惠,即2017-2020年期间,从事旧楼改造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从20%降低到10%。该提案旨在鼓励开发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公寓楼房进行改造,将于今年10月份提交国会评议。根据提案,适用优惠税率的企业应单独核算每个旧楼改造项目。
河内、胡志明市等大城市居民楼老化严重,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安全。建设部数据显示,1991年以前建造的公寓有4000栋,占地300万平米,河内1516栋,胡志明市900栋;其中,超过200栋公寓为危房,亟需重建。过去十年,胡志明市仅有1%的旧楼实施翻新。
有开发商表示,改造项目完工周期至少为五年,项目还未能产生收入或盈利,三年的税收优惠期过短。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称,2020年以后财政部可能考虑将有关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提案上升为法律对企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