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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通过农村发展决议

(2016/11/25)
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
        据越南《越南新闻》11月24日消息,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于11月23日通过农业发展决议,确定了到2020年一半的农村公社要达到新型农村地区标准的目标。该目标是提高国家目标项目效能决议的部分内容之一,旨在推进新型农村地区建设和实行农业结构调整。越南国会代表建议,到2020年全越南应有1.5万个有效运转和联络的农业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农业劳动力占比将下降到全越南劳动力的40%以下,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至少是2015年的1.8倍。
 

        越南国会副主席在报告中指出,截至2015年,超过1500个公社(或全国约17%的公社)在电力、灌溉、收入、安全和总体规划等方面达到了新型农村地区标准。全越南使用了851.38万亿越南盾(约合385.2亿美元)实施2011-2015计划,贫困农村家庭比例从2011年的17.4%下降到2015年的8.2%。同时,农业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越南政府对农民指导不充分,农业生产技术应用有限,生产、加工和销售各阶段联系薄弱,缺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品牌以及污染严重损害农业环境等。
 

        决议称,越南国家必须更新农业生产方式,调整农业结构以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必须修订土地政策推进土地集中以实现农业机械化,同时便利企业对农投资,促进越南政府、企业、科学家和农民互动;资金安排必须优先考虑创造就业和收入的生产模式以及艰苦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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