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关报》6月8日报道,越南财政部同意越南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关于北南高速公路建设机制方案,即:同意在编制北南高速公路项目预可研报告的同时即开展拆迁补偿工作的方案;同意交通运输部与越南1号国道BOT投资者协商,如项目建设比合同工期段则可延长项目收费期限,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报告总理处理方案。越南财政部认为越南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在招标确定中标者后,越南国家各部委、清查和审计部门不再审核项目投资概算,符合《投标法》规定。
越南交通运输部提出项目投资贷款年率(越盾)为10.37%(3家国有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的平均值),投资资金利润率为14%/年(1号国道投资的利润率为11%-12%)。财政部认为,该利润率符合外国投资商的期望,但相对高于现有交通项目投资的平均利润率,因此建议研究下调至11.5%/年。具体利润率可根据投标结果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