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1日政府的155/2013/ND-CP号议定规定关于计划投资领域中的行政违反处罚会起生效。对于聘用他人私人企业经理但没有做登记会被罚款从一千万越南盾到一千五百万越南盾。
营业没有包含在企业等级证书的行业的行为会被罚款一千万越南盾到两千万越南盾。这个罚款额度也应用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登记改变成员从根据法律规定的最后合股切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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