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交通运输部车辆登检局已完善的《摩托车、机动车能源消耗量标识通知》草案,新生产、组装或尚未使用的进口越南境内的摩托车和机动车必须贴上能源消耗量标识。
在越南市场上销售的各种车辆必须统一按照规定提供关于该车辆能源消耗量的相关信息。这一信息将由该车辆的生产商进行注册、公布,并由越南当地相关管理机构对其所公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认。
据统计,截至3月15日,全越南在当地公安机构注册的汽车数量为376万辆,摩托车和机动车的数量为5510万辆。
目前,中国、欧盟各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印度等多个国家已开展能源消耗量标识粘贴项目。在东南亚地区,新加坡、泰国也正开展该项目。
根据越南政府总理关于“粘贴能源消耗量、最低能耗等标识的设备和工具名录以及旅行路线图”的第4号决定,越南的摩托车、机动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必须粘贴能源消耗量、最低能耗等标识。
据悉,越南的摩托车、机动车能源消耗量、最低能耗标识自愿粘贴项目将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0年1月1日起越南将强制要求摩托车、机动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粘贴能源消耗量、最低能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