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出台农业投资项目优惠政策
(2018/04/26)
来源: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越南《投资报》4月25日报道,越南政府近日颁布了旨在鼓励越南农业农村投资的57/2018/ND-CP号决议,对农业投资项目(包括特别优惠类、优惠类和鼓励类投资项目)的企业使用政府批准用地,或按越南土地法第55条规定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建设务工人员住房的土地的情况,免征其建房用土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性质变更费用,同时免征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税。
此外,优惠类农业投资项目将于越南批准土地和水域租用之日起15年内免征土地、水域租用费,其后7年减半征收。鼓励类农业投资项目将于越南批准土地和水域租用之日起11年内免征土地、水域租用费,其后5年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