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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中国商会关于诚信守法经营的倡议书

(2016/12/26)
来源:越南中国商会秘书处
       诚信守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企业立业之基,兴业之魂,同时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不竭动力。在越南从事经营和服务的中资企业更是展现中国国家形象的一张“名片”。为营造和维护中资企业在越南市场的良好经营环境和秩序,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提升中国国家的良好形象,越南中国商会现向在越南从事生产经营的广大中资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 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越南当地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树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经营理念,坚守平等竞争,公平交易的企业行为准则,坚决做到不违法违规干涉行政决策,坚决做到不违法违规获取非法利益,坚决做到不违法违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坚决做到不与地方不法中介机构和企业及个人合作进行市场开发行为。

       二、 加强信用自律。在越南的中资企业应自觉树立和维护本企业在越南市场中的诚信守法形象,严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原则和商业道德,信守合同、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杜绝不正当竞争,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账款、偿还银行债务和缴纳应缴税款,杜绝失信行为。

       三、 加强信用管理。在越南的中资企业应了解与自己有经济来往对象的资信情况和信用评估,自觉识别和规避信用风险,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管理,不做假账,不恶意拖欠债务,不拖欠职工工资。规范财务管理,遵守越南的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 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在越南的中资企业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开展公平竞争和互利合作;坚决做到同行企业之间不恶性竞争、同行企业之间在市场开发业务过程中不相互诋毁、同行企业之间市场竞争不搞违法违规操作、同行企业之间要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在越南经营的中资企业要在自觉维护好本企业自身形象的同时,共同维护好中国国家的整体形象。

       五、 强化优质服务。在越南的中资企业要强化重合同、守信用意识,秉承“顾客至上 忠诚服务”的理念,用热情和真诚搭建起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友谊桥梁,努力满足顾客的服务需求,以获得越南顾客和越南社会认可为己任。

       六、 承担社会责任。在越南的中资企业应对越南本地员工给予关爱,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发生拖欠工资、违反合约等违法行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热情回报社会、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每一个中资企业都要自觉为增进中越民间友好和中越传统友谊做出应有的贡献。

       七、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越南的中资企业除了自觉主动接受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和越南中国商会的指导和监督外,也要自觉接受越南当地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切实解决越南本地消费者的投诉,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

       八、 郑重承诺和切实履行承诺。越南中国商会谨向在越南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全体中资企业发出关于诚信守法经营倡议,并号召在倡议书上签字确认并将履行上述承诺,共同维护中资企业的良好形象和中国国家形象,为促进中越经合作和中越友好关系持续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越南中国商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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