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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建筑市场准入规范》

(2015/05/27)
    越南政府最近采取了若干项刺激经济增长的改革措施,为投资提供了更好的商业环境。
 
l、新企业法的实施给予公民个人在自行选择的领域内成立股份制合资公司的权利;
 
2、与美国的一项有待批准的全面双边贸易协定,此协定将使越南政府加强立法的透明度、开放关键经济领域和减少贸易壁垒;
 
3、开放越南证券交易所,尽管其规模小,且受到过度控制,但无论如何扩展了越南的可用资金来源;
 
4、2000年7月通过了新的外商投资法(LW)。
 
    新外商投资法(LFI)的一些重要改变
 
l、废除国外银行接受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的限制。新的外商投资法允许所有拥有越南境内经营权的银行接受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这是项目筹款自由化的重要的第一步;
 
2、实施激励外国投资者的新税制,如:
 1)对不同的项目,利润汇兑税从5%-7%和10%降低到3%5%和7%;
 2)允许商业合作合同(BCCs)的各方将带税损失计入此后的连续五年。而在旧法中,这一办法仅适用于其他形
    式的外资企业,因而使商业合作合同(BCCs)不受欢迎;
 3)对于用于政府特别鼓励投资项目的原料,五年的进口关税豁免能得到延长;
 4)对侨民减免20%的企业所得税,并实行3%的利润汇兑税率;
 
3、允许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书面协议以提供投资保证;
 
4、改变批准投资许可证所需的时间。新的外商投资法规定了仅需登记以获得投资许可证的新一类项目。越南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已经过五次修订(1990,1992,1996和2000年5月),这逐渐改善了法律环境,使外方投资更加有利和稳定,并增加了越南投资环境相对于同地区其他国家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世界贸易组织(WOT)的承诺
 
 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2000年7月13日,越南和美国基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谈判并签署了一项双边贸易协定。建筑服务是越南基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构架下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原则和条款而同意的主要服务贸易之一,将开放许多重要行业。
 
 建筑工程服务: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影响下,建筑工程服务向系统化组织发展。这一领域的小型企业正在逐步被大型或合资企业所取代。服务费用和价格也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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