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将上调烟酒特别消费税
(2015/06/04)
据财政部正在征询意见的《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文修正与补充法》草案,预计自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底,香烟、雪茄和其他烟草制品的税率,将从目前的65%调升为75%。于此同时,自2018年1月1日起,酒精含量自20度以上的酒类税率,将自50%调升为65%,20度以下的酒类税率从25%调升为35%,啤酒产品税率从50%调升为65%。
此外,该草案还补充了以下两类课税产品:不含酒精汽水税率为10%;从事通过短信评选、预测结果和得奖的经营或偶的那个,税率为30%。
从2月9日起,晚上申报、缴纳网页http://kekhaithue.gdt.gov正式开通。在试行期间,只在河内、北宁和永福3省市进行,该网页将与越南投资与开发股份银行(BIDV)联网。网上缴税将给纳税人带来许多便利,其中,包括省时、节省申报报表;节假日仍可缴税等。